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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世安23日表示,绝不允许中小企业发行人有违约的主观意图或想法。尽管根据外国惯例,违约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但决不能容忍发行人恶意违约。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颁布后,上海证券交易所23日召集部分券商召开座谈会,征求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操作指引的意见。刘世安在座谈会上说,中小企业发行民间债务取得重大突破,改变了以往行政审批的做法,实行了登记制度,这是一种市场化的发行机制,是债券市场的一项重大改革。市场化发行要求市场各方承担各自的责任,交易所、承销商、发行人和投资者都应承担各自的风险。交易所只检查发行人提交的备案材料的完整性,不能也不会做出实质性判断。备案不能作为投资者投资的依据,投资者应该做出自己的判断并承担风险。承销商应做好风险教育。

刘世安:绝不容忍私募债发行人恶意违约

在试点阶段,中小企业民间债务的发行者将主要集中在上海、浙江、江苏、北京、天津和广东。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介绍,在总结试点阶段的经验后,预计发行人范围将逐步扩展至全国。

出席座谈会的券商围绕试点办法提出了许多专业意见。一些券商表示,目前平均每个券商拥有十余家企业资源发行私募债券,所有券商都具备良好的资质,其中一些券商的评级为aa级。为提高发行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建议取消《试点办法》中要求发行人采取内部和外部信用增级措施,提高偿付能力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说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债券市场的一项创新,但这并不意味着投资风险可以无限扩大。有必要限制发行人向其他债权人抵押资产、进行第三方担保和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引入商业保险。(周)

标题:刘世安:绝不容忍私募债发行人恶意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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