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63字,读完约1分钟

2002年3月23日凌晨,香港警察在巡逻中发现被撞坏的无人驾驶的黑色法拉利,目击了法拉利的驾驶员是雷锋本人,不久就承认有人拿着包是事故车的驾驶员。

2002年4月13日,谢霆锋和其他两人,交通部警官和一名男子因头包被廉署逮捕。 女演员张柏芝也被传到廉署调查。

2002年4月14日,谢霆锋因妨碍司法公正被廉政公署逮捕骚扰全港36小时后,终于被保释回家。 众所周知,香港廉署已掌握充分有力的证据,准备正式起诉谢霆锋。

2002年4月24日,香港艺人谢霆锋被控犯罪的原英皇娱乐集团司机被定为国家规定,在西区法院认定为妨碍司法公正罪。

2002年4月27日,谢霆锋昨天被廉署称为“最后一个问题”,旁边多了健硕的保镖,资深大律师清洪陪同离开。

截止到2002年5月8日,英皇集团的司机被定为国家规定,入狱4个月。

(整理:毛一佐)

标题:“南方都市报:谢霆锋“妨碍司法公正案”事情回放”

地址:http://www.t46t.com/mrxwyl/22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