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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辛苦挣来的一点加班费征税是不合理的!"3月2日,广东NPC代表飞赴NPC出席。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科协主席黄细花告诉记者,她已经写了一份提案,准备提交给大会:国家税务总局应该修改规定,将加班工资纳入免税范围。

黄细花认为:“加班工资是超过八小时的额外劳动收入。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津贴范围,不应纳入个人所得税范围。”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加班是在休息时间延长工作时间。

“许多农民工依靠加班来增加收入,加班工资是他们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黄细花认为,如果连加班费都要交税,“就必然会挫伤员工的积极性,最终影响企业的发展。”

“目前,中国各行业支付的加班工资属于补贴和补贴的范畴。”黄细花称,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统一提供的补贴和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对加班工资征税的决定显然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

CPPCC全国委员会成员张继顺明确表示,加班工资不应征税。张继顺表示,加班也“增加了税收”,这无形中让在节假日加班的工人们心中担忧。当看着别人充分享受假期的休闲和娱乐时,他们放弃了假期,为工作而“奋斗”,他们得到的假期工资需要交税。虽然这种纳税也是“光荣的”,他们心里并不美丽,但他们反而会感到“沮丧”。因此,有必要让税收造福于人民。中国综合广播电台和羊城晚报

人大代表:加班费征税不合理 与有关法规相悖

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司表示,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应纳入工资收入,依法纳税。

加班税由来已久

“生活中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加班;比加班更痛苦的是,加班费是要交税的。”这是长春经济开发区外籍人力主管孙岚的msn签名(600215)。孙岚的痛苦来自他工资中的加班税扣除。

今年1月中旬,孙岚从一家地方私营企业转变为现在的外资企业。对方提供月薪8000元,其中5000元为基本工资,2000元为绩效考核工资和交通补贴,1000元为奖金。

二月中旬,当她拿到公司发放的工资单时,她有些沮丧。在详细的工资清单上,你的加班工资清楚地标有“扣税”字样。这让她很无助。

事实上,孙岚的这种情况也不例外。孙岚所说的“加班税”由来已久。就在最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司公开表示,加班工资应该在被公众看到之前征税。

赏花、赏月、赏春香:如果加班税通过并开始征收,肯定会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劳资关系紧张。那时,大量的小企业将无法生存,并将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对加班工资征税的理性思考。加班费是雇员和雇主之间的经济关系。国家规定加班工资标准是调节雇佣关系、维护员工利益的一种方式,而税收是对劳动收入的征税,与是否加班无关。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开征超时工作税,而在于如何确保超时工作薪酬得到认真和严格的执行。

猫头鹰的回声:加班工资要缴纳“加班税”,这不仅加深了网民的焦虑,也反映出加班工资的征税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逐步增加工人阶级的收入,减轻税收负担”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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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人大代表:加班费征税不合理 与有关法规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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