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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新闻网》报道称,5月11日,泰国官方公报网发布公告,宣布2019年《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从5月27日起实施,禁止未经授权披露或借用他人个人信息。这意味着从5月27日开始,人们不允许透露或借用他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者...

每日新闻网报道,5月11日,泰国官方公报网宣布,2019年《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5月27日起实施,禁止未经授权披露或借用他人的个人信息。

这意味着,从5月27日起,任何人未经许可披露或借用他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可核实的个人照片及其他相关信息,均可对盗用者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其中,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任何人未经许可披露他人的个人信息,将面临最高一年的监禁或不超过300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并将向受害者支付两倍的损害赔偿。(来源:sanook)

标题:官方公报网:未经授权传播他人个人信息将在泰国面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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