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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胡军被免职的消息终于得到证实。据上海纪检监察网报道,胡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涉嫌严重违纪犯罪。经批准,他最近被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调查。

上海纪检监察网是上海市纪委主办的网站。

2月中旬,有消息称胡军已被调查,但他的介绍已不在该局网站的领导专栏中。当时,知情人士告诉《中国商业新闻》,该公司正在接受调查,并从2月初开始停止在该公司工作。

在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网站上还可以看到,胡军在今年1月17日上海市规划院召开的“2012年工作务虚会”上,提出了加强规划主体领域、单元体系设计和人员培训的工作要求。2月6日,该信息在网站上发布,标题为“城市规划院召开2012年务虚会”。

“我们知道他确实受到了调查,但是什么样的问题以及什么时候发生的问题还没有报道,现在还不清楚。”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答案是涉嫌受贿,这是该领域第三名副局级官员,在过去五年中因腐败被撤职。

据资料显示,胡军1966年5月出生于江苏南京,拥有博士学位。1993年,他进入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成为中国城市规划学科的第一位博士后。1995年离开博士后流动站后,他担任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和研究生导师,并担任中国规划学会城市经济学学术委员会主任。

自1997年起,胡军担任静安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胡军被调任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自2006年12月起,任中共崇明县委常委、崇明县副县长,分管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和房地产。

2008年,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分管总体规划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以及信访和信息公开工作。

据了解,胡军在担任静安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和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发表了许多有关城市规划的文章,被引率不小。

一些媒体报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说,胡军的违规行为并非发生在他担任上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而是可能发生在他担任静安区规划局局长期间。

在过去的五年中,上海市土地和城市建设领域的许多官员被撤职,上海市土地管理部门和住房管理部门的两名副主任在过去的五年中被撤职。

2011年6月,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晓星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追回全部非法所得。

2008年8月,原上海市房地产局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持有弹药罪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纪检组长王守祥说,当前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前严峻形势认识不足, 一些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监管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够,违法违规案件频发的地方和单位很少,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不仅在土地规划系统中,违法违规案件经常发生,而且在其他部门,涉及土地和规划的职位近年来也经常被官员撤职。就在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原梅陇镇党委副书记吴无期徒刑。他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并开发了梅陇酒家的地块。贪污公款308万元以上,收受他人财物1836万元以上,挪用公款697万元以上,涉案总金额2800万元以上。

上海规土局原副局长胡俊被“双开”

2月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上海市普陀区原副区长陈蒙受贿一案。此外,他还被控利用主管城市建设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547.9万元。陈蒙在法庭上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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