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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偿付能力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项俊波指出,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系统工程。要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在中国建立符合国际标准和国情的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准确识别和量化风险,提高行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项俊波强调,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没有全球统一的监管模式,制度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保险监管部门必须抓紧推进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行业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水平,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

他要求全行业充分认识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方面,要调动全行业和相关社会各方的力量,坚持制度建设与提高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相结合,使制度建设过程成为提高全行业偿付能力管理水平的过程,也成为提高监管部门监管水平的过程。另一方面,要坚持国际经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形成一套符合国际标准、适应中国保险业发展阶段的监管标准。

标题:项俊波:三至五年时间建成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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