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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全国政协委员、离石集团董事长李立新提交了一份题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提案。根据建议,目前,民营企业已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生力军,但民营企业仍面临审批难、周期长的问题,制约了其国际化。

李立新认为,私营企业的海外投资需要得到发展改革部门和商务部的批准,特别是超过1亿美元的重大投资项目,通常需要4个月以上的时间。所需材料复杂,手续繁琐,一些合作项目往往因审批时间长而失败。

李立新建议,海外投资项目,只要符合中国和东道国的法律,就不会损害国家的经济安全利益。在适当时候,私营企业海外投资的审批制度应逐步改为登记制度,事前审批应改为事后监督。如果必须保留审批制度,发展改革部门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批可以取消。

对于确实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利益的项目,李立新建议国务院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若干审批条件,尽快解决政府部门多次重复审批的问题。

此外,李立新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成本高制约了“走出去”的规模。他举例说,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家的优惠政策往往只对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感兴趣,中小民营企业只能依靠商业银行贷款,成本很高。他建议国家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贷款一视同仁,同时给民营企业一个海外并购、资源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的“独家受益体系”,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李立新:民企“走出去”要结束多头审批

李立新表示,制约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因素还有很多,如创新问题、中介服务咨询问题等。他建议国家及时推出一些金融创新产品,如企业资产抵押、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担保等。此外,要完善“走出去”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提供相关项目咨询、海外指导、出入境管理、融资等服务

标题:李立新:民企“走出去”要结束多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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