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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默默无闻的农村青少年,到富有的商业大亨,再到逃往海外的走私者,他们很快就会被送上审判席。13年后的今天,赖昌星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据新华社2月14日电,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近日被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多年与法律打交道中,他多次逃脱法律制裁,但这一次,他不会再走运了。

我没有从小学毕业,但我建立了一个“走私王国”

赖昌星,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现年54岁,在八兄弟姐妹中排名第七。他小时候,家里也很穷。

虽然他们没有从小学毕业,也没有很高的教育水平,但他们非常善于获取知识。正是这位曾在厦门呼风唤雨的“赖老板”,以金钱和女人的色彩,大肆贿赂和腐蚀一些党政执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骨干人员,在厦门集团有限公司的掩护下,在厦门海关地区构筑了一个规模大、组织严密、手段狡猾的“走私王国”,成为迄今为止最大的走私案。

赖昌星54年人生路:海关人事任免先征得他同意

海关人员的任免,首先要征得海关关长的同意

据了解,从1996年到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和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海关地区走私达530亿元,偷税300亿元。

在厦门海关,赖昌星被称为“地下专员”。厦门海关一些重要岗位的任免和人员交流,原海关关长杨前线经常需要赖昌星的同意。为了打通同安办事处的走私渠道,杨前线与赖昌星合谋提拔其亲信谢东风担任同安办事处副主任;赖昌星想在东山走私,于是把他的“铁杆”瞿调到东山海关任副关长。

为了争取高级官员,安排副市长留下来

赖昌星在腐蚀和拉拢干部方面很有心计。他非常注意了解一些领导干部的爱好。只要领导者有“爱好”,他就会尽一切可能做他喜欢的事情。厦门市湖里区的“红楼”每天都很热闹。赖昌星以“红房子”为巢穴,将黑手伸向海关、港监、商检、港务、公安、土地管理、税务、银行等口岸部门。福建省和厦门市的一些党政机关干部被拖下水后,也积极充当赖昌星的“保护伞”。

赖昌星54年人生路:海关人事任免先征得他同意

赖昌星更熟悉的是用色情来引诱人们下水。1997年,赖昌星邀请厦门市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赵克明到房地产“红楼”洗桑拿,并专门安排他与妓女发生性关系。赖昌星还向一些人介绍了二奶。例如,他投资1000多万元支持杨前线的情妇,并在香港和厦门购买别墅供他居住。一些腐败分子,如赵克明、杨前线、原厦门市委副书记刘枫等,在放纵的同时完全出卖了自己。

赖昌星54年人生路:海关人事任免先征得他同意

金钱铺平了道路,一次给副部长50万美元

赖昌星最常见的手法是用钱铺路。据统计,只有厦门海关涉案人员在查案过程中提取了5000多万元。

赖昌星听说原公安部副部长、原国家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纪周的女儿在美国,立即汇出50万美元。我听说李纪周的妻子开了一家公司,赖昌星慷慨地捐出了100万元。厦门市前副市长蓝夫曾向赖昌星索要30万澳元(约合160多万元人民币)为在澳大利亚上学的儿子买一栋别墅。

赖昌星必须尽一切可能带来有用的人。厦门海关原副局长、调查局局长解沛勇第一次联系赖昌星时也表示了理解。“一旦你落入他的手中,你将无法自拔,甚至把自己当成奴隶来卖。”然而,赖昌星正在寻找一个缺口。当她见到裴勇和她的情妇时,她抓住机会为她的情妇在香港定居,安排在香港原华公司工作,并花了近1000万港元给她买了一套房子。从此,栾培勇完全成了赖昌星的“俘虏”。

赖昌星54年人生路:海关人事任免先征得他同意

(摘自人民日报海外版)作者:新华社记者秦杰翟伟人民日报记者吴静

流亡12年后,我不敢想结果,所以我不得不去赌场麻痹自己

1999年谋杀案发生后,赖昌星逃到了加拿大,开始了长达十多年的流亡生活。

赖昌星在逃亡初期,仍在加拿大花了很多钱,花了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买下了位于温哥华西57街的一栋几千平方米的花园式豪宅。习惯了狗和马的生活,他的娱乐生活自然不会被遗弃和孤独。据知情人士透露,赖昌星曾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赌博。在尼亚加拉赌场,他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损失了四五十万加元(约三百万港币),他甚至没有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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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2001年11月,当时加拿大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逮捕了赖昌星和他的妻子,直到2002年6月他们才被允许有条件释放。

从外界来看,赖昌星之所以像“红楼”一样生活,是因为他刚到加拿大,对形势判断错误,以为自己可以安心。然而,赖昌星回应说,他是想减轻自己的恐惧,所以他白天经常呆在赌场,晚上回到酒店给中国的人打电话,了解案件的进展。“尤其是前两个月,我每天都听到很多坏消息,说是不可能害怕,但我不想想太多,所以我不得不去赌场麻痹自己。”赖昌星坦言,在加拿大逃亡的十多年里,他被沉重的心理压力弄得筋疲力尽,精神几乎崩溃。

赖昌星54年人生路:海关人事任免先征得他同意

在与外界接触时,赖昌星总是强调他的生活是枯燥的。“我通常无事可做,除了看电视和上网打房东。”赖昌星说他最喜欢看新闻、电视剧和大型晚会。“我不懂英语,我只是看中文电视。”

赖昌星说,除了娱乐,他的饮食习惯也很简单,通常在家只做一些家乡菜。"我最喜欢红薯粥."他强调:“只要有红薯粥和咸鱼,我就觉得很满足。”赖昌星自己也种了台湾青蒜。“我以前在福建老家吃过,但在加拿大市场上很难买到。”因此,我从朋友家后院借了一块地来种。”

经过12年的绝望逃亡,他最终被引渡

2011年7月23日,当赖昌星走出首都国际机场,踏上这片熟悉而陌生的土地时,曾经轰动一时的厦门走私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终于意识到,他面对的不仅是“法网恢复”这一不变的铁律,还有中国政府坚决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心和毅力。

最后,所有这些努力带来了今天的成就——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逃而不逃”也许最能解释赖昌星此时的心情,而那些反对国家和人民的人只会面临失败。然而,这场战斗远未结束,许多“赖昌星”已经逃往国外,因此打击犯罪的努力仍需继续。

专家意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刑法教授林欣最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赖昌星回国后一定要适用中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并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或更重的刑罚。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第4款,诉讼时效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20年后不起诉。”因此,“厦门原华特大走私案”也应受到起诉,随着赖昌星的回归,之前中断的刑事诉讼程序将重新启动。

赖昌星54年人生路:海关人事任免先征得他同意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曲新久表示,2011年5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13项经济犯罪的死刑,7项走私死刑罪名中的4项刚刚被废除,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罪。无论是受贿罪还是走私普通货物罪,这两种犯罪的最高刑罚都是无期徒刑,所以赖昌星不能判死刑,最多也就是无期徒刑。

2007年2月13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甘宜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赖昌星是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逃犯。我国已经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暂缓执行。这项法律规定非常明确。

2007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倪明寿在新华网做客时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逮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这种做法与司法公正与否无关。(据新华社和人民日报报道)

[外国媒体评论]

飞行里程碑

美国环球邮报:中国经常发起反腐败运动。如果赖昌星被成功遣返,此案将成为中国宣传的利器。

德国《明镜周刊》:中国政府一直将腐败官员视为国家头号公敌,腐败官员尤其喜欢逃往美国和加拿大。赖昌星将是中国政府打击外逃腐败分子的一个里程碑。

路透社,英国:赖昌星可能被遣返的消息在中国广受欢迎,人们希望堵住贪官外逃的漏洞。他们普遍憎恨腐败,尤其是那些逃到国外逃避法律惩罚的腐败分子和经济犯罪分子。

(摘自2011年7月26日出版的《人民日报》)

[个人档案]

赖昌星是个男人

1958年9月15日出生于福建晋江。

20世纪70年代,他偷偷潜入香港做生意。

1991年6月,原华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

1994年初,“厦门原华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大规模走私活动开始。

1999年8月,赖昌星携家人逃往加拿大。签证到期后拒绝离开加拿大引发了加拿大历史上最长时间的难民申请诉讼。

[新闻链接]

厦门原华案

据有关资料显示,厦门原华走私案的涉案金额之大、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范围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它可以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重大经济案件,因而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这起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是厦门原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原华集团成立于1994年。从1996年至今,原华集团连续5年从事走私活动,走私货物总值530亿元,偷税漏税300亿元,给国家造成了830亿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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