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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继续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预算公开。首先,中央预算的披露得到了进一步完善。3月22日,财政部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了2012年中央预算的全部11种形式和说明,涵盖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中公共预算的中央级支出基本细化为科级科目,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住房保障等重点支出细化为项目级科目。二是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时间相对集中,国务院各部门、各单位提请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集中于4月23日至25日公开部门预算;内容进一步细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住房保障支出细化为项目级科目;格式相对统一,各部门对公共数据进行了详细解释,对术语的解释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以图表的形式直观地反映了各种数据的增减情况。第三,地方财政预算公开稳步执行。各省普遍公布了2012年地方财政预算总额,21个省公布了同级部门预算。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和本次视频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2012年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谢旭人:全面做好2012年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关于今年的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中央决算的公开。在做好2011年中央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要重点加大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力度,参照2012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做法,详细公开2011年中央部门决算。

(二)做好“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的公开工作。2012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2011年中央政府决算后,中央政府和各部门的“三项公用经费”预算和决算将予以公开,行政支出也将予以公开。为使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理解,中央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对“三项公共资金”的解释,公开车辆购置和归属、出国公干代表团数量和数量、公务接待等情况。

谢旭人:全面做好2012年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加强对地方财政预决算的指导。各省要按照《通知》要求,着力推进省级政府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扎实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特别是做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住房保障和“三农”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政专项支出的宣传工作。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两年内全面宣传“三项公共资金”的工作安排。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协调推进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

谢旭人:全面做好2012年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努力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是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和收费单位公示制度,加强了企业、教育等重点领域的收费公示管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示,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按申请公开工作。

二、不断提高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水平

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总结经验,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财政预决算公开水平。

(1)加强协调与合作。财政部门要在做好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充分沟通情况,不断提高财政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效果。

(二)完善公共方案。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计划,配合各部门做好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同级和下级政府各部门财政预决算的指导,确保财政预决算有序有效公开,不断取得新进展。

(3)自觉接受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全面了解社会各界对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反应,不断调整和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方法,更好地接受公众监督。财政预决算公开后,要密切关注民意,做好解惑工作。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总结提高。

(4)提高管理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严格预算监督,为财政预决算公开奠定坚实基础。同时,通过财务预决算的公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本文是财政部部长谢2012年5月24日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电视会议上的讲话)

标题:谢旭人:全面做好2012年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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