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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15日电(603000)5月15日,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于做客北京,与网友就个人所得税水平和改革方向进行网上交流。在接受采访时,于表示,结构性减税与税制改革相结合的优势在于调整结构。

于解释说,我国税制存在许多结构性问题,实现了结构性减税与税制改革的对接渠道,可以形成整个税制改革和结构性减税的框架,并可以为每个税种找到相应的落脚点。

于还分三个阶段阐述了近年来税制改革的各种尝试。在第一阶段,从2004年到2007年,结构调整有增有减。有的取消了农业税,进行了增值税改革试点,调整了出口退税,统一了内资和外资企业所得税,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

第二阶段是抵御危机和促进增长的阶段。主要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改革,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暂免个人所得税利息,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改革成品油税费,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降低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资源税改革。

在第三阶段,即现阶段,预算报告中有七项税收改革,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和费改税,以及取消政府资金。这些是我们现在应该采取的促进税制改革的措施。

标题:于树一:调结构是结构性减税与税制改革对接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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