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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北京6月26日电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上的一则公告引起了关注。本公告明确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低于1元的,应结清应纳税额和滞纳金。换句话说,1元以下的应纳税款是免税的。该公告将于今年8月1日生效。为什么税务机关会发布这样的规定?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对此发表了独家评论。

叶檀:我国免征1元以下应纳税额 系降低纳税成本

叶檀:主要是提高税收效率,降低税收成本。国家税务总局非常清楚地解释了这一公告的背景。当征收的应税金额低于1元时,税收成本将明显增加,且实际缴纳的金额不如成本。例如,在pos机上打印一些通知或提款卡,要求这些费用已经超过了税额,因此征税是没有意义的,统一开始清算,这是降低税收成本的方法。

[评论员简介]

叶檀是中国著名的金融评论家和专栏作家。

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特约评论员,《解放日报》经济评论员,《国家商报》首席撰稿人。从事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金融等领域的研究和写作。

媒体专栏作家,如《南方人民周刊》、《财经周刊》和《金融时报中文网》。

银联、航运交易所等金融机构的杰出专家,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的杰出教授。

他是《拯救中国经济和中国房地产战争》一书的作者。

标题:叶檀:我国免征1元以下应纳税额 系降低纳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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