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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会员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投资者保护,深化投资者适宜性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宁夏、山东、四川证监局近日在银川、济南、成都三地联合举办了主题为“透明、合理、适宜”的“会员营业部投资者保护培训交流活动”。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参加银川培训时的讲话中指出,2009年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后,证监会也对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适宜性管理已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和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的一项重要措施。当前,深化适度管理关系到ipo改革的顺利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以及中小企业民间债务回收的顺利启动。市场各方要增强紧迫感,充分认识到深化适度管理是提高资本市场运行稳定性的重要基础,是推进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创新措施的必要前提,是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薄弱环节能力的根本保证。

宋丽萍: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宋丽萍指出,中小板和创业板已连续三年成为全球最活跃的ipo市场,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也日益明显。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上市培育项目,与地方政府广泛深入合作,共同构建“中小企业联合培育工作机制”。

此外,在三地的培训活动中,深交所重申了会员深化投资者适宜性管理的相关要求。

在培训方面,针对最近最高法和最高监察院发布的《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深交所特别强调,内幕交易直接违反了“三公”原则,破坏了市场秩序,侵犯了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严重侵蚀了市场运行的基础。证券公司应进一步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登记制度和信息隔离墙制度,加强对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恪守职业道德,防止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行为,忠实履行对投资者的诚信义务。市场人士表示,司法解释发布的内幕交易“两高”具有里程碑意义。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还将加大对会员、投资者、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等各类市场参与者培训活动的宣传力度。

标题:宋丽萍: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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