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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刘近日表示,发行制度改革是中国证监会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关注信息披露,增加企业对招股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的提示。

刘是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做“IPO与定价”专题讲座时作上述表示的。他指出,中国证监会对新股发行制度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保荐制度改革、限制首日炒作、定期公布二级市场行业平均市盈率等。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明确市场各方责任,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并要求在企业招股说明书中增加风险因素提示。

刘春旭:增加企业在招股书中风险因素提示

在谈到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思路时,刘说,一直以来都是“注重信息披露,明确市场各方责任”;“扩大查询对象范围,增加线下投放比例”;向美国“20%安全港”制度学习;“取消线下配售股份的锁定期,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推进旧股转让机制,提高新股流动性,即股票发行制度”;“加强对新投机行为的监管”等六个方面,已在市场上取得广泛共识。

刘春旭:增加企业在招股书中风险因素提示

另外,刘在介绍保荐人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时指出,保荐人制度的基本初衷是促使保荐人更加尽职尽责,向市场推荐优秀企业,通过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让市场和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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